邵伟华吉祥产品独家经销合同
甲方:广东邵伟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天润路祥兴大厦B座508室 电话: 020-38492432 传真: 020-38491514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今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的商业原则,就乙方独家销售甲方的“邵伟华”吉祥系列产品达成一致协议,约定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与生效日期
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2、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开始生效,签订日期为合同生效期。
第二条:供销产品方式,价格与销售区域
1、甲方以经销价向乙方提供“邵伟华”吉祥系列产品。 2、乙方只能在 区域内独家经销甲方的吉祥产品。 3、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或货款后,以邮寄或托运的方式向乙方发货。 4、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原合同。 2、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在一个月内未要求续订的,视自动放弃经营资格,合同终止。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
a、乙方不按指定区域销售产品,跨区、越区以销售为目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或以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其它经销商正常经营的。 b、乙方为谋取暴利,肆意抬高吉祥产品的零售价格,故意欺骗消费者或以非法传销形式增加销售营业额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的。 c、乙方连续3个月低于最低购货量,或将来也无进货希望的。 d、打着甲方名义伪造、仿造或销售伪造、仿造吉祥产品的。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在获得甲方同意授予独家经销权以后,首次购8000元(视区域大小决定)以上吉祥产品,作为铺底,以后可视营业状况随意决定购货数量,但每月购货量不低于1000元。
2、甲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按经销价格按时按质向乙方供货,不得无故拖延,影响乙方正常营业。
3、甲方在批准乙方独家经销吉祥产品后,向乙方发出授权书(首次购8000元)或钛金授权书(首次购15000元)一份及四项“邵伟华”吉祥产品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套,以及支持乙方正常营业所必需的产品简介及其它宣传资料。并在自己的网站上,表明其独家经销的身份。
4、乙方在入货后,要按照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来销售。
5、乙方须尽最大努力促进销售额的提升,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自身经销区域内可以发展多级批发客户,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
6、乙方 对自身销售区域内出现同类仿造、伪造吉祥产品时要及时通知甲方并有制止或采取相应措施的义务。
7、甲方在收到乙方产品汇款后,除节假日外,四天内必须按时按质发货,不得无故拖延,暂时缺货、无货需延长交货时间的应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有义务保证产品质量,在产品有瑕疵时,或因产品本身质量出现问题的一个月内,应予以免费更换产品;运输途中货物破损,乙方在收货当天就必须通知甲方,并提供货运公司三日内的相关证明,随报损的产品退回甲方。甲方收到货后,给予补货;对乙方在当地经销不景气的产品在3个月内,在不损坏产品及包装的前提下甲方应予改换等值的其它适销产品,改换产品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可在自身经销区域自费制作产品广告宣传,但事先必须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经甲方审阅同意。
10、产品自甲方送交邮局或托运以后,风险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在送交邮局前,有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以保证邮寄或运输安全的义务。在邮寄过程中,出现遗失、损坏的,甲方有协助乙方追查邮局或托运人的义务。
11、合同期满后,在乙方所属区域内省级经销商有开设专卖店或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12、乙方不经销甲方吉祥产品时,应将甲方因支持乙方开业而授予的授权书或钛金木座授权书,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特别规定
1、乙方作为区、县级经销商,在合同期内如有地、市级经销商愿与甲方合作,在相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乙方不符合地、市级经销条件,除维护自身权益外,应积极配合地、市级经销商,形成共创品牌,合理良性的竞争和经营环境。
a、乙方可享受经销价不变,就近向地、市级经销商要货,货银两清。 b、在有效期内独家经销,经销区域不变。 c、地、市级经销商在接到乙方订单、货款后,须早于甲方发货的周转天数。以确保乙方最短时间内就近拿货。
2、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的关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后,即时生效,双方必须按协议,认真履行合同约定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可向违约方追偿,乃至终至现有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法
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出现异议和争议时,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甲方授予乙方独家销售的授权书或钛金木座授权书。 2、四项邵伟华吉祥产品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套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